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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家人的精神病人,国家是有责任管的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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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至精神病院 :若精神病人无法自理且存在社会危害风险,政府可能将其送至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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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照护 :若精神病人病情较轻,社区可能会提供照护服务,如定期探访、提供生活帮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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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安排 :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若无上述监护人,可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须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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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管理 :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精神病人可能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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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政部门有责任在无监护人情况下担任监护人,并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其生活、管理和保护其财产。
综上所述,国家通过多种方式确保没有家人的精神病人得到妥善照顾和管理。建议相关家庭或社会成员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服务机构,以确保精神病人得到适当的关怀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