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在就诊时可以使用医保进行报销。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治疗,只要是在医保规定的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内,均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一)门诊费用报销
- 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的费用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个人支付段有所不同,一般需先达到起付标准后方可按比例报销。 - 特殊病门诊
特殊病门诊的报销比例较高,二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对于重性精神病患者,门诊报销比例更是达到了90%。 - 慢性病门诊
门诊慢性病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
类型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元) | 年度报销限额(元) |
|---|---|---|---|
普通门诊 | 不低于70% | 600(省、州级)<br>300(县级) | - |
特殊病门诊 | 65%-90% | - | - |
慢性病门诊 | 80% | 300 | 2000(单一病种) |
(二)住院费用报销
- 住院包干费用
住院治疗包干费用根据不同级别的医院有所区别,三级医院每人次7500元,二级医院每人次6500元,一级医院每人次5500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住院费用结构
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视病情和治疗方案而定。
医院级别 | 包干费用(元)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个人自付比例 |
|---|---|---|---|
三级医院 | 7500 | 90% | 10% |
二级医院 | 6500 | 90% | 10% |
一级医院 | 5500 | 90% | 10% |
(三)其他医保政策支持
- 健康扶贫政策
针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10-20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 药品目录扩展
2017年起,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的报销范围得到扩大,36种国家谈判药品被纳入报销范围,提高了治疗的可及性。 - 医保政策培训
医院定期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确保医护人员了解最新的医保规定和服务协议,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保服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完全支持医保报销,涵盖门诊和住院多个方面,并且针对特殊病种如重性精神病有专门的优惠政策,极大程度地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