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三甲医院住院报销的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以及个人身份(在职或退休)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职工医保
烟台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鞍山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提高5%。
郑州市: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88%。
威海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88%。
北京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700元,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上海市:在职职工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1500元以上至5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5%的比例进行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
鞍山市:城乡居民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70%。
北京市:城乡居民在三甲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550元,报销比例为5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所在单位的医保专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