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门诊报销最新规定

截至2025年,广西新农合门诊报销的最新规定如下: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6. 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统筹支付300元。

  7.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参保人员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可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申请,专家组审批通过并进行选点后,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

  8. 门诊单列统筹待遇 :包括西尼莫德片在内的33种特殊医保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门诊单列统筹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按50%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4万元/年,计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建议:

  •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单列统筹等待遇,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 对于特殊医保药品的使用,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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