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转到省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和医保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报销比例情况:
宣州区
正常转诊:在办理了转诊手续的情况下,省级医院的报销比例通常会有所下降。例如,门诊慢特病患者、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在省级医院就医时,报销比例会下降5个百分点。
未办理转诊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在省级医院就医时,报销比例会进一步降低。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会下降15个百分点。
湖南省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河南省
省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1500—7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7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68%。
盐城市
省级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一般情况
职工医保:转往省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城镇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可能会统一调整为55%。
居民医保:在一些地方,如果患者持有转诊证明并在省级三甲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可以达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