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在市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因地区、医院等级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地区的规定:
宁安市
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铜陵市
市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0%。
新乡市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80%。
市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1200-4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3%,4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2%。
上海市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