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特病门诊就医报销分为两种情况:跨省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介绍:
跨省直接结算
备案:参保人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相应病种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门诊慢特病”待遇类型。
就医: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结算:治疗结束后,医保报销部分将自动扣除,患者仅需支付个人承担费用。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手工报销
未能直接结算的情况:如果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只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或者参保人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可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患者需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报销流程:患者需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如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进行审核和报销。
注意事项
保留资料:患者应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资料,如用药清单和诊断记录,以便在需要时向医保部门咨询具体报销规则或申请人工审核。
政策差异: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患者在就医前咨询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