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门诊备案后,报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直接结算
就医选择: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查询这些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
费用结算: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规定需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支付。
报销政策: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时,门诊的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一致。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会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在江苏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门诊的基金支付比例降幅在10个百分点左右,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的基金支付比例降幅在20个百分点左右。
手工报销
适用情况:如果因故未能在就医地直接结算,比如系统故障、未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等,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所需材料: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或住院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等。
报销流程: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窗口进行手工报销,医保部门会在收到完整合规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异地门诊备案后报销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就医前先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