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可以在门诊使用。根据2025年的政策,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门诊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如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医药费等。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疾病,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