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是可以跨省异地报销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只要符合新农合的报销规定,就可以进行报销。以下是跨省异地报销的条件、流程和报销比例:
报销条件
备案:参保人员需要在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备案,也可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备案。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应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符合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包括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康复费和住院费等。
报销流程
异地直接结算: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系统自动结算。
手工报销:在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和异地就医备案证明。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建议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国家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