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新农合医保报销政策的新规: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年度不结转。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60%比例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两病”门诊报销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专项用于城乡居民“两病”的治疗性药品,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10%。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补偿: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各级医院报销比例有所不同,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部分地区对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进行了细分,如乡(镇)卫生院300元以下的报销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辅助检查项目报销: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手术费报销: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法定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报销: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2024年起,农村医疗保险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报销,农民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报销待遇。
缴费标准调整
2024-2025年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将从2023年的360元/人/年上调到390元/人/年,每人增加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