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看病门诊医保报销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介绍: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或小程序在线办理,也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持卡 / 码就医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就医。
医保结算 :在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就医时,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结算时,医院收费端口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
手工报销
垫付费用 :如果就医的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者医保系统暂时无法实时结算,参保人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准备材料 :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如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
回参保地报销 :回参保地后,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北京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北京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社保所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是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