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保门诊一年可以报销的金额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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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每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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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封顶线) :在职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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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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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55%,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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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5%。
-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
- 参保人员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可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申请,专家组审批通过并进行选点后,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参保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部分疾病如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可以适当调整报销比例。
- 门诊单列统筹待遇 :
- 广西将适用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较高、临床路径明确、临床可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药品保障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使用符合条件的部分门诊特殊药品,实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经过动态调整,单列支付药品由最初的33种增加至72种。其中,治疗罕见病的36种药品惠及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戈谢病等27种罕见病患者群体,方便参保患者就医,同时减轻就医负担。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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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较低的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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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参保人员应及时申请并选择合适的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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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单列统筹药品 :参保人员应关注单列支付药品目录,合理利用这些药品,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金额和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疗保障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