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河南新农合对于尿毒症的报销政策如下: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尿毒症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普通医疗费用,如检查、药物等,可以按照新农合的普通门诊报销标准进行报销。一般报销比例在50%左右,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特殊疾病门诊:尿毒症属于特殊疾病门诊范畴,部分地区将尿毒症透析等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门诊大病报销:尿毒症患者在门诊进行的透析等治疗,可以享受门诊大病报销。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为3万元。
住院报销
乡镇级(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70%。
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
大病报销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综上所述,河南新农合对于尿毒症的报销政策较为全面,涵盖了门诊和住院等多种情况,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地区有所不同。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按照当地新农合的具体政策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