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监护人需要将患者送医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文件:
- 出生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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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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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民政局或出生医院出具。
- 家庭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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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户口登记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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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 法院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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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法定监护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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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当地法院出具。
- 婚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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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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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民政局出具。
这些文件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