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例如,西安市参保居民在备案地的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例如,西安市参保居民在异地转诊或异地急诊抢救时,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5%。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例如,西安市参保居民在异地非急诊且未转诊就医时,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40%。
省内异地就医人员
报销政策与跨省异地就医类似,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的医疗机构级别确定。例如,咸阳市参保居民在省内异地的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
注意事项
备案:异地就医前需办理备案手续,以便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就医地管理: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结算流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