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设立标准

康复科设立标准如下:

一、科室设置

  • 独立设置:康复科应独立设置,包括门诊和病房(如有住院康复服务)。

  • 功能区域:至少应设有康复诊室、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功能区域。

二、人员配置

  • 医师:至少配备1名执业医师(含康复、全科、中医医师)。

  • 康复治疗师:至少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

  • 护士:至少配备1名康复护理人员。

三、设施设备

  • 康复评定设备:配备运动功能评定、平衡功能评定、认知言语评定、作业评定等设备。

  • 康复治疗设备: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电疗、光疗、超声波治疗、传导热治疗、冷疗等设备。

  • 传统康复治疗设备:至少配备针疗、灸疗、火罐、中药药浴、功能性牵引等设备。

四、面积要求

  • 业务用房面积:康复医疗业务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中康复训练区总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五、床位设置

  • 住院康复床位:提供住院康复医疗服务的,康复床位总数至少为住院床位数的20%,但不得少于10张。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大家都在搜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