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关于献血者家属免费用血的政策存在差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
广元市
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享受献血量3倍的临床用血费用减免;三年后,则可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含800毫升)的,可以终生享受医疗临床用血的免费待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等,可以根据献血者的献血量享受同等的医疗用血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
献血者本人:5年内可以免费使用5倍献血量的血液,超过5年的,可免费使用等量献血量的血液。累计献全血达1000毫升、单采血小板≥5个治疗量、单采血浆≥2000毫升及以上的,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
配偶及直系亲属: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费用。
北京市
献血者本人: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配偶及直系亲属:可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临床用血。
烟台市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本人可以终身免费使用临床用血;献血量累计不满1000毫升的,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临床用血。
亲属:可以合并累计免费使用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长沙市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的,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配偶、父母、子女:在任何地方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血费用,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血站报销。
建议献血前咨询当地血站或献血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