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异地就医不住院报销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介绍:
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需先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成功后,参保人需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就医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医疗费用将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直接结算。
手工报销
垫付费用: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因医保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准备材料: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如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
提交申请:回参保地后,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手工报销申请。
报销审核: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按照参保地政策计算报销金额。
费用支付:审核通过后,报销费用将支付给参保人。
请注意,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