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可以自行去医院进行伤残鉴定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个人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一份详细的鉴定委托书,其中应包含姓名或单位名称、鉴定事项的详细描述、用途以及鉴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后会进行审查,确保鉴定业务的适用性、目的的合法性以及材料的完整性和充分性。如果材料不完整,机构有权要求补充,补充后将予以受理。
此外,如果是工伤鉴定,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在某些情况下,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去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由具备法医执业资质的法医进行阅片、查体等手续后出具鉴定意见书。
因此,个人进行伤残鉴定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确保鉴定流程规范,并提供完整准确的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这样不仅可以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可以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影响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