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塌楼事件涉及多个责任方,判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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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吴某勇 :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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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案人员 :包括设计、施工人员等,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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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测公司 :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罚款人民币一百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被判刑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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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 :因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及罚金。
具体判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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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勇: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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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天恺、任罗生、薛现棕: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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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谭华等6名被告人被判刑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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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茂: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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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经科等4名被告人: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这些判决体现了对事故责任方的严肃处理,旨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