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共有62名公职人员受到处理。以下是详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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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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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茂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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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经科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山中队中队长(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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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全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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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 :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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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新 :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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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拥兵 :长沙市委常委、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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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玉成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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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强 :长沙市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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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焱斌 :湖南机场管理集团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长沙市望城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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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胜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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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建新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书面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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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政府应加强对居民自建房的监管,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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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问责 :对涉及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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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公众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