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处理结果如下:
- 公职人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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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6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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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名公职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包括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谭晶,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周正茂,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山中队中队长(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冷经科,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万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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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长沙市、望城区党委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区相关部门其余5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包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等。
- 涉事人员处理 :
- 涉事房主吴治勇、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双富、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居民龙立勤等1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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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调查组发布了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处理报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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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机关对房主吴某勇等9人予以刑事拘留,他们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这些处理结果体现了对事故责任人的严肃追责,旨在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