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
省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的一种, 通常属于国有性质 。公立医院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兴建和管理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任务,并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省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体系中的高级别机构,其性质自然也是国有。
具体来说,省级医院的上级监管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卫生监督管理局,而卫生监督管理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如果是国有医院,就填上级医院;如果是私营医院,则填公司名。此外,国有医院为事业单位,而公立医院分部级、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村级等。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省级医院是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