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关于“有病拘留所不收以后还收吗”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1. 拘留所不收的情形
拘留所不收被拘留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如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拘留所会拒绝收押。
- 病情严重危及生命安全:如果被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拘留所也不会收押。
- 生活不能自理:生活无法自理的被拘留人,拘留所一般不予收押。
2. 治疗与后续处理
- 治疗与隔离措施:对于患有传染病或病情严重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应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并通知其亲属。如果病情需要,拘留所所长需批准出所治疗,并由人民警察陪同管理。
- 停止执行拘留:拘留决定机关可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停止执行拘留。例如,病情严重到无法治愈或危及生命时,可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3. 病情稳定后的处理
- 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如果被拘留人的病情得到控制或治愈,且不再符合不予收押的情形,拘留所可能会再次收押。具体是否收拘,需由拘留决定机关根据病情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 取保候审或监外执行: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如符合取保候审或监外执行的条件,被拘留人可能被允许居家等待审判或继续在社区接受治疗。
4. 法律依据
- 《拘留所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拘留所不予收押。这些规定为拘留所的收治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
5. 总结
拘留所是否会在病情稳定后再次收拘,取决于被拘留人的病情是否达到不予收押的标准,以及拘留决定机关的最终决定。如果病情不再危及生命安全且可控,拘留所可能会再次收押。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结合病情发展和法律程序进行判断。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