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从 1999年开始算起 。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自此,职工开始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保险费用。
具体来说,职工医保的缴纳始于1998年,这一年中国政府颁布了相关决定,标志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职工开始按月缴纳医保费用。而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从1999年开始算起,而实际缴费则从1998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