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后,参保人可以直接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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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如果异地医院支持直接报销,参保人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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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 :如果异地医院不能直接报销,参保人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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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参保人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将备案地点定位至具体的就医区域(如市或自治区、直辖市等),以便在备案地区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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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应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以便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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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对于长期跨省居住的人群(如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只需一次备案即可长期有效,并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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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 :特殊门诊(如生育门诊)可能需要提前备案或在就诊结束后根据参保地政策直接刷医保卡办理结算报销业务。
综上所述, 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后,参保人可以直接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但具体报销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医保政策而异 。建议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