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挂号报销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职工医保
门诊统筹:西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门诊挂号看病时,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为200元,超过起付线后,医保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门诊慢性病:患有慢性病的参保人,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后,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挂号看病时相关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符合西安市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规定的参保职工,在门诊进行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70%,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60%,一个年度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门诊慢性病:患有如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等55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可享受报销待遇。
异地就医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到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可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具体报销比例按照西安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手工报销
如果参保人在就医时未能直接结算,需要在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案首页、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