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西安市2024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一级:70%
二级:60%
三级: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700元
报销比例:70%
补助限额:根据病种不同,年度补助限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
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82%
精神分裂症门诊使用帕利哌酮治疗:报销比例82%
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治疗:报销比例82%
门诊血液(腹膜)透析:报销比例94%
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品:报销比例94%。
门诊特殊药品报销比例:
使用特药所发生的费用,须先由参保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2%
二级医疗机构:90%
三级医疗机构:88%
1万元以上至5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1%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5%。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3%
三级医疗机构:91%
1万元以上至5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7%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4%
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一级医疗机构:95%
二级医疗机构:95%
三级医疗机构:95%。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70%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6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65%,其中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报销比例为70%
年度起付标准:35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符合西安市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规定和特殊病种适应症条件的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门诊特殊药品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个人按5%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60%比例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80%
二级:70%
三级:60%
三级特等: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