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缴费记录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报销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在医保系统自动记录并累计超过对应人员类别的起付标准后,开始报销。例如,2024年1月1日后,一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200元,在职职工在定点一级医院就诊,门诊花费263.9元,其中符合基本医疗费用262.77元,本次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262.77-200)×80%(一级在职比例)=50.22元。
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一定比例,如湖北省居民医保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商业保险报销
如果您购买了包含门诊费用报销的商业保险产品,如一些小额住院医疗保险、健康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在门诊就医产生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