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跨省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关键信息:
备案要求
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方式: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就医医院要求
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就医,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查询方法: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开通情况。
报销政策
执行标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报销比例: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参保地的政策来确定。
注意事项
手工报销: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参保人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再进行手工报销。
特殊情况: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综上所述,合作医疗跨省门诊可以报销,但需要满足异地就医备案、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等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