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医保共济后,家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使用医保共济资金:
- 绑定医保共济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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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要登录“粤医保”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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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程序中找到【我要办事】,点击【查看更多】,然后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绑定/解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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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的家人】页面的“+”号,进入共济绑定业务页面,填写共济人(被授权的近亲属)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批通过后,共济关系即绑定成功。
- 使用医保共济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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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成功后,家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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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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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还可以在当前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期间,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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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不等于报销待遇共享。参保职工的医保报销待遇仅限自己本人享受,不能“共济”或“转移”给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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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共济资金仅限本统筹区域内使用,目前广东省尚未实现跨省医保共济,因此不能跨省共济自己的医保余额给家人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家人可以在广东省内使用医保共济资金支付就医购药合规费用,并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建议参保人及时办理绑定手续,以便家人能够顺利使用医保共济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