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青岛市立医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疗机构,具备办理大病相关手续的能力。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及医保政策,在该院申请门诊大病资格,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服务。
(一)门诊大病资格申办条件
- 申办对象需为青岛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且所患疾病符合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和审批标准。
- 器官移植等特定病种的门诊大病患者,原则上应选择一家具有治疗资质的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大病定点单位。
(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86%。
- 自2023年起,门诊大病年度支付限额大幅提升,由1700元提高至6000元,覆盖了大部分门诊常见病、慢性病费用。
(三)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 青岛市居民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每年最高可报销60万元,其中包含每年最高40万的超限补助和每年最高20万的大额补助。
-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仍负担较重的情况,还可通过大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经济压力,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可达10万元以上。
项目 | 报销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 |
|---|---|---|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 | 86% | 20万元 |
基本医疗保险(居民) | - | 18万元 |
大病医疗保险 | 不低于50%,按费用高低分段计算 | 60万元 |
大病医疗救助 | - | 10万元以上 |
门诊大病管理 方面,青岛市立医院提供便捷的服务流程,包括门诊统筹就诊无需签约,携带医保卡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对于生育相关的门诊费用,如流产、带环、取环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也可在该院申请报销。
青岛市立医院不仅能够办理大病手续,还提供了涵盖门诊大病资格审核、费用报销以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内的全面服务,旨在为广大患者减轻就医负担,提升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