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由政府承担
警察把精神病送进精神病院的费用 通常由政府承担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医疗费用通常纳入公共医疗保障体系或由政府财政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具体到操作层面,派出当地派出所把家里的精神病人送到精神病医院,这个病人的住院费用是 免费 的。精神病患者送精神病院一般不需要自付费用,但具体情况因地区和政策而异。精神病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是免费收治的;但在少数地区,精神病院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是为了维持医院的运营成本。
因此,警察送精神病人进精神病院的费用通常是由政府承担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