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能 查到精神病记录,但前提是 有合法的理由和程序 。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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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和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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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 查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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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查询个人的精神病史,但必须是为了侦查犯罪的需要,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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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疾病的历史并不会被公安机关自动记录在案,除非该患者因相关事件在派出所留下了案底,这类记录通常只出现在医疗机构的档案中。
- 隐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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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精神病史涉及个人隐私,除非有合法的理由和程序,否则其他人无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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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
- 特殊情况 :
- 如果个人因精神疾病在精神病院治疗过,相关记录会在公安机关备案,但这种情况需要主动查询或根据特定情况被披露。
综上所述,派出所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查到精神病记录,但这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隐私保护规定。一般情况下,精神病史不会自动记录在公安机关,除非有相关案底或主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