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明确规定,长期护理险是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参保人员经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后,可享受居家护理、机构护理等服务,待遇包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实行差别化保障机制。
一、参保对象
长期护理险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时需同步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例如,2025年金华市长期护理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失能评估
参保人员需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通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方可享受相关待遇。评估结论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三、待遇保障
长期护理险提供居家护理、机构护理等多种服务形式,具体包括42项生活照料护理(如沐浴、理发)和34项医疗护理(如吸痰、换药)。服务时长和支付方式根据护理等级和服务提供方式有所不同。
四、政策背景
长期护理险的建立旨在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失能风险增加带来的家庭压力。截至2024年,已有49个国家级试点城市,超过1.8亿人参保,200万失能人员享受相关服务。这一制度织密社会保障网,填补长期失能护理保障的空白。
五、展望与建议
长期护理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不断完善和推广。建议未来进一步优化评估机制,提升服务质量,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失能人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