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医保经办机构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基础资质与设施要求
-
机构资质
需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确保具备合法提供护理服务的资质。
-
服务场所与设施
-
机构需拥有不少于1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或具备长期护理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
-
提供居家上门护理、社区护理需具备独立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且业务用房有效使用期≥1年;
-
配备必要的基础硬件设施及长期照护师等专业护理人员。
-
二、申请材料与流程管理
-
申请受理
接受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件、服务申请表、住院病历或诊断书等。
-
材料审核与评估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全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充;
-
组织专业机构对申请机构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人员资质、设施条件等。
-
-
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筹资机制,根据护理需求和成本调整保障标准。
三、费用结算与监管
-
结算方式
采用床日包干等模式,根据护理服务形式和等级确定结算标准,定期与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
合规要求
-
机构需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确保服务质量和费用合理性;
-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防止滥用保险资金。
-
四、政策宣传与沟通
-
政策宣传
定期向参保人员及机构宣传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申请流程及服务内容,提高知晓率。
-
反馈机制
建立参保人员反馈渠道,及时处理投诉和建议,优化服务质量。
五、技术支撑与系统建设
-
信息系统
搭建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申请、评估、结算等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
专业能力提升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掌握最新评估标准和管理规范。
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医保经办机构可有效规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提升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