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计划生育报销是指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分娩时,可以享受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和津贴。以下是详细的报销内容和相关信息。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范围
-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孕20周内)或1200元(孕20周后)。
- 分娩医疗费用:包括顺产、助娩产、剖宫产等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产生的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生育津贴
- 女职工分娩津贴: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视同生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
-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 计生手术津贴: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生育保险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当前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
报销流程
联网结算
一般情况下,医疗费用正常刷卡结算,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零星报销
异地就医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南京本地刷卡生育多胞胎的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满3个月不满7个月妊娠流产的津贴、男职工输精管绝育及复通术的医疗费用及津贴、津贴应发放时连续缴费仍不满10个月等特殊情形需进行申报。一般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支付,特殊情况需2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报销条件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 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报销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
- 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产检及分娩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费用清单,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户籍地开具的无业无参保证明。
南京的计划生育报销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报销条件严格,需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报销流程包括联网结算和零星报销,具体材料和时间要求详细。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职工更好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南京计划生育报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南京计划生育报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联网结算(推荐方式)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在南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以确保费用能够顺利报销。
- 费用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津贴及补助发放: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等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其中,计生手术津贴在计生手术的次月发放,分娩津贴、护理假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于产后第5个月(自生产当月计算)发放。
零星报销(特殊情况)
- 准备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
- 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产检及分娩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户籍地开具的无业无参保证明。
-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 审核发放: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会在10-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支付。生育津贴将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给职工;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卡账户。
南京计划生育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南京,计划生育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所有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
- 费用清单: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
-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如果是住院治疗,需提供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的复印件;如果是门诊流产手术,需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 《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生育)待遇申报表》:现场填写或从南京市医保局官网下载填写。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需额外材料:
- 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女方户籍地开具的无业无参保证明。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南京计划生育报销的比例和金额是多少
南京市的计划生育报销比例和金额如下: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标准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放置:补贴310元
- 取出:补贴260元
- 输卵管结扎:补贴1550元
- 输精管结扎:补贴770元
- 输卵管复通:补贴2100元
- 输精管复通:补贴1400元
- 早期妊娠流产: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 中期妊娠流(引)产: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津贴:根据手术类型,享受相应天数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 计算方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
- 正常产假:98天
- 难产: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延长产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
一次性营养补助
- 标准: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生育保险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当前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