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住院费用 可以 进行补报销。以下是具体的报销规则和办理流程: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
- 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均可在医疗机构直接记账或补记账结算。若因客观原因未能记账结算的,请按医疗机构指引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 零星报销手续 :
- 参保人员应在结算医疗费用后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超过3年未办理零星医疗费报销手续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因不可抗力或存在法律纠纷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 非定点医疗机构 :
- 广州医保在没有定点住院的情况下,只要医院能够和医保系统联网的,也是可以进行报销的。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就诊,报销比例相对会高5%左右,到其他医院,报销比例会降低5%左右,都可以报销只是报销比例略有差异而已。
- 自费后补报销 :
- 医保自费后可以补报销。参保人已经自费的一般还能用医保报销,只能报销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若参保人已经办理了参保手续,且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其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在先行支付了现金后,保存好有关单据和资料后,只需要带好身份证、医保卡、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即可。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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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但不按照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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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可再入院治疗,与出院时间长短无关。
综上所述,广州医保住院费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报销,参保人员应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并妥善保存相关单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