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五次
贫困户大病可报销的次数如下:
-
栾川县的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大病治疗最多可享受五次医疗报销。在完成前四次医保报销之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如有剩余,还能享受第五次报销。
-
泰山区的政策 :残疾人贫困户重大疾病实行“三次报销”,并在两次报销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的,可提出临时医疗救助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低于70%的医疗报销,这样实际上实现了“三次报销”。
-
省扶贫办的政策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使得穷人得大病可报销三次,且不设封顶线,最多报九成。
综合以上信息,贫困户大病可报销的次数至少为三次,多的可以达到五次。具体报销次数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扶贫办,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