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为90%
每位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为90% ,累计报销上限为3000元。住院费用实际费用≤3000元的,全部报销;实际费用>3000元的,以3000元为基数报销,即报销金额=3000*90%=2700元。低保户可以在住院期间申请报销,但应在收取费用后一个月内提交申请。
此外,如果低保户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照相应的医保报销政策给予报销。例如,在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到90%左右;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也有相应规定,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线和报销上限有所不同。
对于农村低保户,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高,可达90%以上。这一比例远高于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甚至有些城市的报销比例还不及农村。此外,农村低保户在享受住院医疗报销时,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叠加保障,进一步降低他们的医疗负担。
综上所述,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为90%,累计报销上限为3000元。此外,低保户还可以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如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以进一步减轻其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