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合作医疗 可以在广东报销 ,但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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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广东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门诊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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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手续 :报销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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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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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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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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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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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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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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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手续或证明(如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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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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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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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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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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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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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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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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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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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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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地点 :虽然广西的合作医疗可以在广东报销,但通常需要回参保地报销。具体报销流程和部门可能因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
综上所述,广西的合作医疗在广东住院是可以报销的,但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材料,并且可能需要回参保地进行报销。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