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规则: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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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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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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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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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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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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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为65%。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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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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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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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贵医等顶级医院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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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医院为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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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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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张床位以上)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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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张床位以下)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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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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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贵医等顶级医院为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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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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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为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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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为95%。
- 大额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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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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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以下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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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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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报销95%。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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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待遇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支付,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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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其他特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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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只占职工支付比例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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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如果起伏标准超过3—4万元的部分,其统筹基金支付高达95%,职工个人只需承担5%左右。如果起付标准超过4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巍峨97%,职工个人支付为3%。
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