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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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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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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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 教育背景 :
- 第一学历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专业职称 :
- 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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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长期从事三级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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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5年三级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工作经历,担任医院经济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身体条件 :
-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其他条件 :
- 至少是会计师以上职称(高级更好),财务主管或主管重要会计岗位至少3年以上,有上级主管及人事部门任命,副院级行政职务(医院不可以再设立与之同级的非专业副院长)。
综上所述,三甲医院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较为严格,涵盖了教育背景、专业职称、工作经验、身体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建议应聘者全面了解并满足这些条件,以提高任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