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师资格证已改革!
2025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认定和考试政策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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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更新:
- 思想品德条件:申请人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 学历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 考试相关条件:包括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等。
- 普通话水平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 任教学科、任教学段: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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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调整:
-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为1月7日-10日17时,考试时间为3月8日。
- 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考试时间为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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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及条件明确: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 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户籍人员等。
- 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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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认定政策:
- 2024届及以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 师范生是否符合国家免试认定条件,须咨询所在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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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报考人员:
-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等。
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内蒙古对教师资格认定和考试的严格要求,旨在提高教师职业的准入门槛,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如果你计划在内蒙古申请教师资格证,请务必仔细阅读最新的政策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