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二年义务教育于2017年率先在部分地区实施,并逐步推广至全区,南疆四地州更早于2008年试点高中免费教育。这一政策将义务教育从九年延长至十二年,覆盖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旨在提升教育公平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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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推进:新疆十二年义务教育采取“两步走”战略,2017年全区基本实现12年免费教育,南疆率先实现15年免费教育;2018年全区基本实现15年免费教育。这一规划体现了因地制宜的渐进式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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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先行:南疆三地州(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作为教育薄弱地区,早在2008年便试点高中免费教育,2014年全面实现免费高中教育,为后续全区推广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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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持续深化:近年来新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2023年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达620.16亿元)、改善办学条件(“十四五”新建改扩建学校5848所)、数字化赋能(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全覆盖)等措施,巩固十二年义务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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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成效显著:截至2023年,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比例达92.15%,义务教育巩固率99.2%,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99%,形成覆盖城乡的完整教育体系。
新疆十二年义务教育的实施,不仅为当地学生提供了更长的免费教育周期,也为全国义务教育改革提供了区域性范例。未来随着优质均衡发展的推进,新疆教育将进一步提升质量与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