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初中转学政策明确要求户籍或居住地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合理原因方可申请,需提交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且遵循“籍随人走”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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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条件
学生因全家户籍迁移、居住地跨区县变动、父母工作调动或特殊原因(如军人子女投靠亲属)可申请转学。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且材料需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如2023年政策要求户籍迁入及房产证明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办理流程
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申请,经审核后报教育局核准。跨省转学需额外提供原校学籍卡,全程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操作,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转入学校不得组织入学考试,且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
材料清单
必备材料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居住证、务工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挂靠户籍需额外提供户主房产证明,租户需提供水电缴费记录等居住证明。 -
特殊情形
民办学校(如紫金中学)仅接收政策照顾对象或集团员工子女;农村户籍学生转城区需满足划片条件,否则统筹安排至五中等指定学校。
提示:转学需提前核查学位空余情况,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时限问题影响办理。建议家长咨询教育局或学校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