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本年度采暖季将于3月20日正式结束,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供暖期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若无特殊天气情况,将按此时间执行。
一、停暖时间依据
- 法规支持: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临沂市城市规划区的法定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
- 气候因素:供热公司会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暖时间,但需经市政府批准并公布。
二、停暖后注意事项
- 检查暖气系统:停暖后需及时检查家中供暖设施,避免漏水或管道腐蚀。
- 满水保养:建议关闭入户或室内进出口阀门,保留软化水以隔绝空气,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 关注设备维护:供暖结束后,可联系供热公司进行设备保养,确保下一年度供暖正常。
三、特殊情况及延期供暖
- 气候影响:若停暖前气温较低或昼夜温差较大,供热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供暖时间。
- 用户服务:供暖公司会提前发布停暖公告,并提示用户做好相关准备。
总结
临沂市供暖季通常于3月20日结束,用户需关注供热公司发布的公告,并根据天气变化做好停暖后的设施维护工作。如有特殊需求,建议及时联系当地供热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