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没有办理实体社保卡的用户仍然可以使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完成相关操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码的法律效力
医保码与实体社保卡具有同等效力,可用于门诊、住院、购药等医保待遇的结算。
二、使用条件与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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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条件
需为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的注册与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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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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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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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人脸识别或手机号验证登录后,绑定本人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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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缴费功能(部分城市需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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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出示医保码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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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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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社保卡的影响
若未办理社保卡且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将无法直接使用医保报销,需先完成上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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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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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 :绑定家人医保账户后,可通过共享医保码实现医疗费用代扣(适用于老人、儿童等无法独立办理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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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社保卡 :部分地区支持临时办理社保卡(如紧急就医),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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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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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 :需先开通 新版社保卡 ,仅支持使用实体卡或电子社保卡,医保码无法单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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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普遍支持通过医保码实现医保待遇,但需注意当地具体政策(如电子凭证激活要求)。
建议参保人优先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完成医保码的注册与激活,以确保就医报销的顺畅性。若需为他人代扣费用,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亲情账户的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