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春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汤春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
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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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理想信念:汤春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对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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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受礼品: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了廉洁自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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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实说明问题:在组织谈话时,汤春义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背了组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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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费用由他人支付:他的廉洁底线失守,将个人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了廉洁从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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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连、利益勾兑:汤春义擅权妄为、我行我素,打着服务企业的幌子搞官商勾连、利益勾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招商引资政策兑现、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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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他在决策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处分结果
汤春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鉴于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因此受到了严肃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汤春义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总结
汤春义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必须正确行使。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于任何形式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应予以坚决打击和严肃处理。